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本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YMSBBbO89O_MXRqG9QuQQ提取码:8a4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15211155689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潭埠镇潭埠村;
邮箱2854242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万载县广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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